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工信部:工业5G融合产品日益丰富 模组价格较商用初期下降80%******
中新网1月18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信息通信管理局局长赵志国在会上表示,2022年,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产业规模预计将达到1.2万亿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全面建成。东西南北中五大国家顶级节点和两个灾备节点全部上线,二级节点实现了31个省(区、市)全覆盖,服务企业近24万家,培育具有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达到了240余个,其中跨行业跨领域平台达到28个,有力促进了产品全流程、生产各环节、供应链上下游的数据互通、资源协同,加速企业数字化转型。
二是“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圆满收官。打造了5个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为工业企业应用5G技术提供服务支撑。在汽车、采矿等十余个重点行业建设了4000多个项目,协同研发设计、远程设备操控等20个典型应用场景加速普及,有力促进了企业提质、降本、增效。工业5G融合产品日益丰富,模组价格较商用初期下降了80%。各地掀起了5G全连接工厂建设热潮,加速5G向生产核心控制环节进一步深化拓展。
三是赋能行业转型呈现千姿百态。针对产业共性需求,打造了一批应用推广服务载体,培育了“低成本、轻量化”的解决方案,降低了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门槛。聚焦各行业特性,制定推广钢铁、电子等10余个重点行业的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指南,引导行业企业因业制宜、因企制宜开展工业互联网应用。破解短板弱项,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加快关键技术产品攻关和产业化,发布了一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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